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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利用管理科

農地利用管理科

專線電話:04-25263483 

府內電話:04-22289111轉56700〜56720

傳真:04-25262487

職掌:
1.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
2.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
3.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
件審查
4.農業用地整地相關業務
5.農民團體農企業機構農業試驗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案件審查
6.農地違規使用案件審認
7.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及農地利用管理相關業務

 

 

職稱

 

 業務執掌

 分機

           黃科長

一:綜理農地利用管理科各項業務。
二: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56701

   利用股

           廖股長

 

一:督辦該股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統整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相關法規及其綜合業務。
三:辦理加強農地利用管理計畫業務。
四:農發基金法規之研修。

56709

石科員

 

:辦理強化農地環境維護管理計畫。
二:統整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相關法令及其綜合業務。
三:辦理農業發展條例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及相關業務。
四:辦理農民團體、農企業機構、農業試驗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案件審查。
五:辦理農地資源空間規劃業務(國土計畫)
六:配合農輔科辦理農村再生相關綜合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9

鄭科員

統整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相關法令及其綜合業務。
二: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審查。
三:辦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案件審查。
四:辦理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抽查業務。
五:辦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案件賦稅抽查業務
六:辦理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綜合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20

賴約僱人員 

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審查。
辦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案件審查。
會計室相關之彙辦及本科請採購、推算及預、決算等相關業務。
四:本科內控及內稽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4

        陳約用人員

一:配合查詢是否屬優良農地業務。
二:農地管理業務(不含違規通報案件)登載至系統工作(含舊有案件補登)。
三:農地變更回饋金核算、收取通知及登記統計工作。
四:辦理各科室會辦本科綜合案件資料彙整。
五:配合水土保持法規定審查及函報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04

       

賴約用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審查。
二:辦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案件審查。
三:農地利用管理系統管理。
四:農地管理相關報表彙整陳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8

林約用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審查。
二:辦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案件審查。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7

劉約用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審查。
二:辦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案件審查。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3

     管理股

童股長


一:督辦該股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統整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審認業務。
三:統整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

56708

         

林技士

 


一: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相關法規及其綜合業務。
二:辦理擬定或檢討區域計畫及都市計劃相關業務暨提供農業主管機關意見綜合業務
三: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大甲、大安、梧棲、烏日、霧峰、大里、和平、龍井、大肚、西屯、神岡、沙鹿等區)。
四:配合都市計畫委員會辦理相關業務暨提供農業主管機關意見綜合業務。
五:辦理農業用地整地業務。
六:配合財政局辦理釀酒加工廠查緝工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07

 陳技士


一:辦理農業用地農業使用審認業務(大里、烏日、新社、豐原、北屯、太平等區)。
二: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清水、東勢、新社、豐原等區)。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03

 邱約僱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農業使用審認業務(龍井、大肚、西屯、大雅、南屯、和平等區)。
二:經管國、市有一般環境清理案件之處理(派工、核銷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2
林約僱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農業使用審認業務(大甲、大安、梧棲、沙鹿、清水、神岡、后里、潭子等區)。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1
謝約用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農業使用審認業務(石岡區)。
二: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后里、石岡、南屯、潭子等區)
三:辦理特定工廠納管建檔相關業務(烏日、大里、霧峰、大甲、大安、梧棲、沙鹿、龍井、大肚、清水、外埔、石岡等區)
四:辦理未登記工廠管理及輔導相關業務。
五:辦理公有土地管理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706
王約用人員 

一:辦理農業用地農業使用審認業務(霧峰、外埔、東勢區)。
二: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外埔、太平、北屯、大雅等區)
三:辦理特定工廠納管建檔相關業務(豐原、太平、潭子、大雅、神岡、后里、東勢、和平、新社、南屯、西屯、北屯等區)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6710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1
  • 發布日期: 2021-0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農地利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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