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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農耕期間農耕機具應懸掛農機號牌及避免掉落泥土污染道路

農機宣導圖卡
農機宣導圖卡

近日環保局經常接獲民眾陳情檢舉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污染路面,目前適逢春耕一期稻作季節,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掉落路面污染道路,泥土經道路車輛輾壓易造成揚塵之空氣污染,且容易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請農友及代耕業者農耕機具駛入道路前,應先清除輪胎及機體所夾帶的泥土塊,並自行清理農耕機具行駛後的道路。倘有農耕機具夾帶泥土行駛道路致泥土掉落污染路面,經環保局查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處行為人、施作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民眾若發現農耕機具污染情形,也可撥打環保局24小時公害陳情專線(04)23280380檢舉,以減少環境污染情事。

為防止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污染道路,以車輛接駁方式來移動農耕機具最有成效,可直接杜絕夾帶泥土污染道路問題;如未有接駁車輛者,需攜帶抽水馬達將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清洗後再上路,另應自行配備長柄鐵耙及大掃把,將清洗農耕機具後的路面積土移除。

另依據「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第9點規定,四輪或四輪以上具動力可於道路行駛之膠輪式農機其所有人於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時,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並應將農機號牌懸掛於農機機身之前方或後方明顯適當處,該農機始得於市區道路或公路行駛。請農機所有人務必於道路行駛時於農機機身懸掛農機號牌,違者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6
  • 發布日期: 2024-02-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科
  • 點閱次數: 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