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農民二期作補、更正申報繳交公糧、休耕轉(契)作、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各項措施,請符合資格之農友於補、更正申報期限內完成補、更正申報作業:
補申報、更正期間:114年6月2日至6月30日(例假日不受理)
受理單位:
•已完成初次申報者:請至原申報之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
•尚未申報者:可於各縣市補、更正申報期間內,前往全臺任一公所或農會辦理114年二期作補、更正申報。
申辦項目包括:
•繳售公糧
•轉(契)作獎勵
•生產環境維護(即休耕)
•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申辦資格:
•須為具基期年資格之農地
•限非都市土地之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應備文件:
•農友本人身分證
•土地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農友本人存摺影本
政策重點提醒:
•新增措施「不種稻轉作獎勵」正式上路!
凡107年至110年間任一年度於二期作有稻作申報紀錄之農地,114年二期作申報轉作本計畫措施者,可加碼獲得每公頃新臺幣1.5萬元獎勵。
•「稻作四選三」政策持續推動中。
•相關辦法與補助細節,請洽各地公所、農會,或詳見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