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花草種苗業須申辦登記 中市農業局提醒:無證經營最高可罰30萬元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科
隨著家庭園藝活動盛行,民眾對於各類花卉、蔬菜、果樹種苗及球根花卉栽培的需求顯著增加,現今在各大量販通路、假日花市、流動攤商或特定販售據點,皆可見各類植物種苗販售交易熱絡,更有不少民眾於實體場所、網路上分享或販售自家培育的植株種苗。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嚴正提醒,凡涉及販賣種苗的行為,無論規模大小,均須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規定取得「種苗業登記證」後始得營業,切勿因一時疏忽擅自經營而觸法受罰,面臨最高30萬元...